有關:2009. 05. 07, 於球場上發生的不愉快事件

2009年5月7日,球場上發生不愉快事件,
當中原因個人不想多提,只是作為雙方的共同朋友,
我認為有必要在此說明自己對這件事的觀感…
(個人認為不記名會較好,故此用上英文字母代替名字)

A:防守具侵略性易惹對手不滿
在那天的晚飯中,我已經跟你提及過這點…
無可否認,你的防守技術是不俗(最少比我好得多),
往往能引來持球者犯錯而導致失誤,雖然這種防守方式並非犯規,
在競爭激烈的比賽中,這種主動式防守更是一種優勢,
但同時這種防守卻會令對手感到不安…不諱言,我是其中一個
既然你也說過在街場鬥牛3on3只是for fun,
在一些時候不妨改變防守習慣,讓整個氣氛也改變一點點,
這不失為好事…並不是每一刻都要100%認真去對待每一件事…

H:這並非該有的回應
在事件發生前,你已經跟我提及過有關朋友的球技/風格等的問題…
可能你會認為對手的風格「茅」,或者充滿侵略性,
但在球場的事情,便該用球場上許可的方法去處理,
個人認為你如果能夠100%認真的話,要在球場上KO對手是沒有問題,
但最終你選擇以另一個方式去處理,這是適合的回應嘛?
當然,人總會有失控的時候,但失控過後該要知道自己做過甚麼,
若日後不幸地再有類似情況出現,我希望你會有alternative decision…

F:不要讓自己成為理虧者
我明白你為何會選擇「回敬」,這無可厚非,
那一刻你想到的是「朋友的危險」,而我則想到「事後的對錯」,
兩者的出發點不同,自然會有不同的決定,
也許,當我站在你的位置,你的身份,也會跟你的決定一樣,
不過,一切已經是過去式,再多的討論亦只是事後孔明,
現在只寄望同類事件不再發生(不管另一方是何許人),
亦希望你可以想想我所提及的想法…

其他人:謝謝你們的克制、體諒及關心
在現場的一眾朋友們,多謝你們能夠克制,
令事件可以盡早平息,沒有讓事情變得更糟…
還有多謝M體諒,走到球場卻連波亦未拍過便要離開,
這絕對是不快的經歷,下次再約齊人再打過…
多謝C的關心,但亦請你及其他人可以放心,i am fine…

我還是錯了…吧?haha
對。這事件我絕對要付上大部份責任:

  1. 明知雙方有個別人對對方球技不滿,卻要硬來讓他們同場較技
  2. 明知兩者對碰會產生火花,卻不作出處理避重就輕…
  3. 在出現第一次激烈身體接觸後,未有及時作出反應切換防守對象以避免情況惡化
  4. 暴力行為出現時只呆站一旁而未有及時阻止(抱歉,那刻我的腦袋一片空白)
  5. 在事件平息後未有即時作出任何回應…老實說,我有想過大喝大罵,
    因為雙方都有不對的地方,但認為這只會惡化事件,所以作罷

單是這幾點,便足以令我成為這事件的「幕後黑手」吧…?

但,一切已成過去,這文章亦只是為了讓大家知道我的所思所想…
沒打算說誰對誰不對,而且日後雙方同場比拼的機會微乎其微…
既然已經file close,就讓這事件及一切不愉快感覺鎖在記憶深處,莫再提…

P.S. 那日早上恰好Lakers對Rockets又是有火爆場面,真是…血性大爆發的一日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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